河西走廊地处中国西北部,是古代丝绸之路的咽喉要道,在政治、军事、经济、民族融合、中西文化交流等方面具有重要地位,向来为兵家必争之地。明代在汉、唐经营的基础上,对河西走廊进行了全方位的开发。
农田为了防止蒙古贵族的南侵和确保丝路贡使贸易的顺利进行,明朝在河西走廊布置兵力约十万人左右。为了减轻对外地运粮的过分依赖,明朝规定军士“三分守城,七分屯种”,争取做到军粮自给。于是,军屯和民屯共同构成了河西走廊屯田的主体。为了维持河西走廊农业的持续发展,明代常常运用国库银两,无偿地提供耕牛、农具、籽种等生产资料。如嘉靖七年(1528年),户部“动支官银一万两,委官收买牛只种粮,制造犁铧,审勘贫丁无力者,人给牝牡各一头,犁铧各一张,种粮五石”(《明世宗实录》卷85)。同时,为了劝民屯田,推行“量地力而区别征科”的低税政策。因为河西走廊土质差别极大,有“膏腴”、“瘠薄”之分,有“远避”、“沙硷”之别,故必须因地制宜,制定不同的地税。官府规定,凡膏腴之田,一般每亩纳粮三斗六升左右,比其它地区每亩一石或五、六斗都要低。瘠薄之地的税粮则更低。为了鼓励军民开垦荒地,规定新垦土地“永不起科”。对于商人捐资开垦的荒地,即商屯,待其三年成熟后,只征收“十之一二”。对于弃耕之地,则招募他人垦殖,三年后征税。除此而外,还制定了相应的奖惩措施。凡“父子兄弟相率力田者”,“动支官钱,买办羊酒花红犒赏”;而对“惰农自安者,各举数人,量加惩治,以警其余”(《重刊甘镇志·岁计志》)。以上措施大大地刺激了人们的积极性,使河西走廊的土地得到了最大限度的开发。
水利为了确保河西走廊的丰产,明朝十分重视水利工程的修建。河西走廊的水资源是比较丰富的,“大渠凡数百,而支流不下千计”。朱元璋称帝后,就派朝臣分巡河西走廊,督修水利。到了嘉靖时期,水利兴建进入了高潮。如千户曹斌在肃州修筑了一条宽一丈、深三尺五寸、长六十余里的黄草坝渠;副使陈其学派军士修筑了一条长一百余里的肃州红水坝,修成后,周围土地的亩产量显著提高,“比近城更丰稔,力耕者益众”(《重修肃州新志》);巡抚甘肃杨博开凿了龙首渠,使“荒田尽为沃壤”。经过明朝持续的整修,河西走廊出现了许多渠坝。如甘州有阳化西渠、大慕化西渠、鸣沙渠、红崖头二坝等八十处渠坝,山丹有洪水河坝渠、大黄山坝等十五处渠坝,高台有纳凌渠、七坝渠等二十一处渠坝。这些渠坝浇灌着成千上万顷土地,如虎剌子孩东渠的灌溉能力为一百顷二十七亩,小满渠为三百五十顷,沙子渠为五百八十二顷二十七亩,大满渠则高达八百四十九顷七十一亩之多。河西走廊的膏腴之地往往是与这些大大小小的渠坝联系在一起的。
畜牧业明代河西走廊以牧养马、羊、牛、驼为主,其中养马是重中之重,因为它与明代的国防安全密切相连。养马事宜由甘肃苑马寺负责,在“水草丰处创建马厂”,设祁连监、武威监、安定监等六监,每监下辖四苑,如武威监有和西、大川、宁番、洪水等四苑。“春月草长,纵马于苑。迨冬草枯,则收饲之。”(《明太宗实录》卷59)为了保证马匹的生殖繁衍,明代规定,凡西域贡使互市之马,由甘肃苑马寺全部收购,或购买一半,但牝马全由甘肃苑马寺收购。除苑马寺集中牧养之外,明代还根据河西走廊土旷人稀的情况,对偏僻之地的军士每人给马一匹,令其用心饲养。凡不用心养马而造成“倒失”者,则令饲养者赔偿。这种分散各地、责任到人的养马之法,是苑马寺养马的补充。河西走廊作为明代最重要的养马基地,不仅牧养了大量的战马,满足了明代马匹的很大一部分需要,而且为河西的土地开发和农业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源源不断的畜力。
交通为了便于物资的运送和兵力的调遣以及确保西域贡道的畅通,明朝对河西走廊的交通异常关注。从兰州到嘉峪关的狭长地带中,每隔四、五十里就有一个驿站,它们一方面将河西走廊各重镇紧密地连结在一起,形成了一个有机的整体;另一方面也强化了河西走廊与内地的联系。河西走廊是明代两百多年西域使臣朝贡的唯一的法定路线,这给河西走廊带来了独具特色的商业景观。当时,有90%的入关贡使留居河西走廊,只有10%的贡使才允许通过驿站前往北京。留居的贡使一般要呆三年左右,等前往北京的代表返回后,再一道出关回国。如果要求延住,也能得到批准。他们携带的贡物除一部分贡献皇帝外,其余的都在河西走廊进行。法国学者阿里·玛扎海里在其所著《丝绸之路》一书中写道:使团“90%的人要滞留在明王朝的门户甘州,在那里从事广泛的商业贸易。这样既有利于‘西方人’,也有益于明王朝的臣民。”
总的说来,明朝通过对河西走廊的开发,确保了当地军民生活的稳定、丝路贸易的顺利、各民族间的融合以及边疆的安全,值得肯定。